软件企业认定条件: 1、申请单位具有法人企业资格; 2、企业大专以上*人员比例≥40%,研发人员比例占当月平均职工数的20%以上; 3、企业当年研发费用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≥6%,需要年审报告披露该项指标; 4、企业软件产品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≥50%(信息系统集成及嵌入式软件企业≥40%),需要年审报告披露该项指标; 5、企业具有至少1项软件产品评估证书。 软件企业认定的好处 : 1、经认定的软件生产企业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:**、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,*三年至*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(从获利年度起,**过时间不能享受); 2、海关等部门为软件的生产开发业务提供通关便利,在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时,享受“红色通道”专柜服务。软件技术或管理人员出国、往返港澳享受办理手续的便利政策; 3、在企业融资、吸收新的投资方面,软件企业具有竞争优势;另外,软件企业还可以实行技术入股。同时,我国还支持软件企业到境外上市融资; 4、软件企业具有经营、销售软件产品的特定权限,有助于企业承接工程项目,参加招投标,促进项目成交和市场营销; 5、软件企业可以显示企业技术实力和市场价值,有利于提升企业形象和无形资产价值; 6、软件企业评估后,便于进一步申报**企业,取得软件企业和**企业评估双重证书。